落戶
落戶親子鑒定屬于司法親子鑒定。
辦理條件:當事人要到場并提供有效證件。
大人的有效證件有-身份證、戶口??;
孩子的有效證件有-出生醫學證明、護照、旅行證、港澳來往大陸通行證;
小孩沒有證件的可以不提供(部分省份要求注明孩子的出生年月日)。
辦理程序:填寫司法鑒定委托書并簽名按指紋、現場拍照、現場采集血痕或口腔拭子。
報告內容:
1、被鑒定人的身份信息、DNA數據、鑒定結果;
2、被鑒定人的合影電子照片;
3 、被鑒定人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或戶口?。?;
4、司法鑒定許可證的復印件;
5、司法鑒定人執業證復印件。
所以內容裝訂一起加蓋司法鑒定專用章,同時報告里面有國家司法鑒定專用章鋼印。
報告數量:一正兩副三本。一般拿一本司法檢驗報告可以直接作為上戶用,有地區要求補辦一份出生醫學證明配合一本司法檢驗報告作為上戶用。